近日,记者从衡阳交警部门获悉,从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衡阳市城区集中开展以“两打”(打击小绵羊、打击非法中介)“三规”(规电、规停、规渣)和“四治”(治闯红灯、治乱挤乱插、治无牌无证、治酒后驾驶)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。
据了解,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对市中心城区主、次干道和华新开发区主要道路,交通现象突出、群众反映强烈的事(小绵羊、非法中介)或点、段、面进行整治。整治内容包括:城区“小绵羊”非法改装及上路行驶,夜间扰民现象;衡阳市交警支队及城区各大队办事窗口民警违法行为;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不按规定载人(物)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违法停车、非法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;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和车辆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,城区主干道随意停车,次干道停车泊位外乱停车,出租车不靠边停车上下乘客,公交车、县级班车等客运车辆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客等违法行为;渣土运输车闯禁区、闯红灯、超速超载、抢占道路霸道行驶、驾驶人疲劳驾驶,以及不按规定安装“湘D·Z”专用号牌、未粘贴车身反光标识、未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等违法行为;交通参与者随意冲闯红灯,机动车、电动车乱挤乱插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随意变更车道,以及酒驾、醉驾和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
对驾驶人在车内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,以口头教育警告为主,采取喊话驱离措施,督促迅速驶离;对经劝告后不及时驶离的,一律采取抄牌或当场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等措施予以处理;对交通流量不大的次干道上联系不到车主、停车不入位的“违停”车辆,采取锁车措施;对城区主干道上驾驶人不在现场、影响交通的乱停乱放车辆,一律予以清障拖移。
整治行动规定:对公交站点或机动车道上,违法临时停放的电动车,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查扣。电动车乱搭乱载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逆行、乱停候客等交通违法行为,先期以教育劝导为主,对拒绝接受劝导的,一律由执法交警予以依法处理。对查处的电动车安装遮阳伞、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,一律拖移车辆至指定停车场,强制撤除、收缴伞具及伞座并依法从重处罚。
重点查处白天(7:30至19:00)工作时间段发现的渣土车涉牌涉证、闯禁区、闯红灯、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对上述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罚。对机动车随意冲闯红灯者,一律依法重罚200元、记6分,严格落实湖南省交管局规定的“零减免”措施,任何人不得免分处理;对闯红灯的大中型客货车,除按上限罚款、记分外,违法行为人要参加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教育学习;行人闯红灯以现场纠正和教育、劝导为主。
对查处的酒后驾驶、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一经查实,坚决按照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理,任何人不得讲情、不得降格处理。对查处的乱挤乱插违法行为,按照罚200元、记2分予以处理。查扣的“小绵羊”摩托车一律依法依规处理,对非法改装、非法销售的门店协调工商部门依法查封并从严从重处理,对查获的非法中介依法依规处理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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